应急周转金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周转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市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微企业相关扶持政策,设立吉林市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所称的“应急周转金”是指为支持中小微企业解决短期融资困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防范化解中小微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风险,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由市工信局设立的吉林市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 应急周转金由市工信局筹集,分期设置,初期规模5000万元人民币。在管理和使用上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坚持“择优扶持、平台操作、有偿使用、控制风险”的总体原则,依托吉林市产融合作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过桥倒贷、票据贴现及支持工业项目建设等应急资金周转业务。

申请企业条件

应急资金

管理平台

应急资金管理平台

吉林市产融合作服务平台作为吉林市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平台,吉林市产融合作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0432-64820429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市工信局牵头成立应急周转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定期听取应急周转金运行情况报告,决定超过管理人权限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市金融服务公司相关人员担任。 吉林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应急周转金的管理人,承担应急周转金日常运营的风险及收益。主要职责:负责建立严格有效风控制度,保障应急周转金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定期向应急周转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情况报告等。管理人内设评审委员会,引入外部专家,对应急周转金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报管理人董事会决策。

组织领导

职责分工

企业申请

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1、《吉林市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监督管理

1、对于以虚报、瞒报等形式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应急周转金的企业,除依法追缴应急周转资金外,并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
2、管理人对应急周转金业务合作良好的金融机构给予优先开户、存款、理财等业务支持;对于失信的金融机构,管理人将报金融监管单位予以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应急周转金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主动接受相关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

追究责任

追究责任

追究责任

1、因弄虚作假、审查把关不严、违规办理应急周转金业务造成损失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吉林市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规定,未履行或未正常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理。

申请流程